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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民事陪审
直至1846年为止,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的所有普通法上的民事案件都通过陪审审理。但是,1846年公布的新法律设立了郡法院(County Court),在当事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也仅限于超过5点以上的案件适用陪审审理。如此一来,在郡法院要求陪审审理的当事者数量很少[144]。这一新制度得到了高度评价,同时随着法官清廉化和法律制度的专业化的提高,在《1854年普通法程序法案》(Common Law Procedure Act)中,规定了高等法院皇座法庭的... -
陪审制是指从一般市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度。
陪审员的人数通常为6至12名,其整体称为“陪审团”。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通常会就被告人的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讼中则通常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
目前,陪审制主要存在于美国、英国、香港等为主的普通法(又称“英美法”)国家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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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7
这里没有不动产——法律移植问题的理论梳理 - [论文]
这里没有不动产——法律移植问题的理论梳理朱苏力
仿佛以前这个词都用错了,只是到了青海西南部,我才知道了什么真正叫作“辽阔”。其实这里也不是一马平川,远方就有连绵的朦胧雪山山影;只是仿佛这里的寂寥,那种压着自己不敢大声说话的那种寂寥,才衬出了这里辽阔。
辽阔并不只是一个空间的概念,而是一种心灵的感悟。 ... -
2009-06-27
在法治的十字路口——读苏力《道路通向城市》 - [论文]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吴丹红
去年看《道路通向城市》的时候,写过一篇很长的读书笔记,寄给苏力先生,他在回信中说,写得不错,但是不足以作为书评。我理解苏力先生的意思,作为书评,不仅是要读懂作者,而且是要能与作者对话,甚至提出学术上的批评。于是,我再次去阅读这本书,听苏力先生的讲课,甚至与他进行一些讨论。当面对苏力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更多的,还是&ldqu... -
2009-06-27
以苏力为例:中国法学家该思考什么? - [论文]
以苏力为例:中国法学家该思考什么? 田成有 【学科分类】法理学
【摘要】本文分析了苏力先生对中国法学研究独有的方法、特点和贡献,反思了法学家应该怎样思考以及思考什么?
【关键词】苏力;研究方法;贡献
【写作年份】2008年
【正文】
当今中国法学界,苏力先生或苏力现象引起了广泛争议 。围绕着他的本土资源论、法治观、研究方法、学术贡献,一些人在追随他、信奉他,一些人在误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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